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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縣111學年度國民中小學附設補習學校一覽表

  • 發布單位:苗栗縣造橋鄉戶政事務所

一、依據苗栗縣政府民政處案陳112年5月16日府教社字第1120115440號函辦理。

二、苗栗縣政府為配合當前教育發展需要,期使未完成國民中小學教育之失學逾齡國民(含新住民配偶)接受完整國民教育之機會,特設立國民中小學附設補習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