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次放寬之適用對象及縮短作業時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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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放現居國外且在臺設有戶籍之成年國人亦可線上申請,惟須返國親自持國民身分證正本臨櫃領照。
- 取消「最近10年內無遺失護照紀錄」之條件限制。
- 將原定作業天數由14個工作天縮短為10個工作天,惟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因考量郵寄時程則維持原規定為14個工作天。
- 內政部現行「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措施適用對象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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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臺設有戶籍且已成年人;
- 護照已經逾期;
- 護照資料頁記載事項不需要變更的民眾;
- 至於護照效期尚餘1年以下、需變更護照個人資料如中文
- 姓名、外文姓(別)名或僑居加(移)簽的民眾,則可選擇親辦或委任代辦方式臨櫃申換護照。
- 倘民眾欲就旨揭措施及放寬條件詳情加以瞭解,可參考本部領事事務局網站之「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專區(https://www.boca.gov.tw/cp-418-7622-264e0-1.html),內含該措施之最新資訊及線上申辦系統入口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