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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民眾發生單純財損交通事故處置方式

  • 發布單位:苗栗縣造橋鄉戶政事務所

現行民眾仍欠缺對於發生單純財損交通事故可自行拍照或攝影記錄車輛位置及現場痕跡證據後,將車輛移置不妨礙交通之處所觀念,內政部警政署前已製作「車禍現場拍照攝影五原則」動畫影片(下載網址:https://tinyurl.com/y8nscc3x)。